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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各位老师、亲爱的同学们:
大家上午好!我是来自高二四班的付嘉怡,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:弘扬宪法精神,青春与宪同行。
在即将到来的12月4日,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何为宪法?“法者,天下之程式也,万事之仪表也。”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,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。
当今社会,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,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。但学生违法现象并不少见,校园霸凌层出不穷。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的,它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、不知法、不懂法、不畏法,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。他们盲目追求个性,标新立异,无视法律准绳,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,缺乏社会责任感,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翩翩君子,立身以正;泱泱中华,立国以法。同学们,大到国家,小到校园,法治与我们紧密相连,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。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:比如此时此刻,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、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;比如在校园中,遵守校纪校规,整齐穿着校服;比如在课堂上,用心学习;比如在考场上诚信作答,不做“长颈鹿”;比如在上下学途中,遵守交通规则、文明礼让;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,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。
学好宪法知识,树立宪法意识,积极维护宪法,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。作为当代中学生,我们应该思考,在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?在我看来,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。借此机会,我在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:1.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,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,做到严格遵守。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。2.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。应明确地知道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,知道什么可以做,什么不可以做,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,增强法治意识。树立自尊、自律、自强意识,提高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。3.胸怀宽阔。发生矛盾,双方要各退一步,积极化解矛盾,冷静处理矛盾,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从而激化矛盾,更不应该大打出手,造成严重的违纪行为。
宪法很薄,只有0.6厘米,可它浓缩了上下五千年的精髓,变得无比厚重;宪法很短,只有143条,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圈进了14亿人,变得万分绵长。让我们通过宪法日的活动和学习,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!成长为守法护法的新时代有为青年。
我的发言到此结束,谢谢大家。
先进班级
九年级一班、九年级二班、高一三、高二一班、高二二班、高三三班、高三四班
1号公寓优秀宿舍
七年级1班403:火殿宇、李浩宇、钱崇涛、王阳
八年级2班333:赵恒、何正博、王绍辉、道吉才让
八年级3班325:仁青扎西、索南东智、东国鑫、魏德功
九年级1班530:杜鹏涛、胡锦龙、马若熙、常立轩
高一2班435:杨晨、肖博文、姚然、朱宗康
高一3班438:张弘凯、张延国、张荣清、杨皓然
高二2班607:李彦君、刘瀚骋、张宸、陈明杰
高三3班513:惠元泰、王宇涵、安雨辰、何彦成
2号公寓优秀宿舍
七年级2班713:杜妮娜、祁雨菡、王潇雅、刘亚芳
八年级2班310:杨紫薇、赵楠、张芸硕
九年级2班417:彭子涵、陈蓉、陈淼、周梦涵
高三5班504:顾麟子、郎佳惠、朱彦蓉、高红艳
3号公寓优秀宿舍
高二7班311:魏佳昕、李梓玮、郝一萱、宋昕洋、赵静怡
供稿:学生处
编发:叶静
审核:范多宝 王勤治